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赴台湾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

【摘要】据厦门出入境消息,继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实现立等可取后,从今天开始,福建省内居民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赴台旅游再次签注,立等可取。

       据厦门出入境消息,继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实现立等可取后,从今天开始,福建省内居民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赴台旅游再次签注,立等可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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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悉,福建省内户籍居民(国家工作人员等报备人员除外),使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,通过自助办证一体机办理赴台旅游再次签注,只需按提示操作,现金缴费,即可当场签注取证,如同在ATM机上取款一样方便。需要提醒的是,要实现往来台湾签注立等可取,申请者必须持有有效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,再者,申请签注类别为旅游类。

  目前,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分布在厦门出入境镇海路受理服务大厅、厦门出入境五缘湾暂口赴金游办证中心、厦门岛内市行政服务中心、厦门岛外3个区(集美区、海沧区、同安区)行政服务中心、翔安分局以及全市53个基层派出所。

  至此,我市已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持卡式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、卡式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办理旅游再次签注全部立等可取全覆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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